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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国际商贸城五区二楼四楼到期摊位下一轮使用手续办理通告

关于义乌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二-四楼到期商位
办理下一轮使用手续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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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部分商位于2019年4月到期,原协议书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同时终止。经研究,决定由原协议使用权人办理下一轮使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二-四楼各行业到期商位原协议使用权人。
二、使用期限
两年,自2019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19日止。
(宠物用品行业自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19日止)
三、商位年使用费及交纳方式
(一)商位年使用费
根据基准价×楼层系数×位置系数×商位面积计算确定。
①基准价:1985元/㎡ 年。
②楼层系数:2-4层楼层系数分别为1.0、0.9、0.8。
③位置系数:维持原1.4、1.2、1.0、0.8位置系数不变。
1.一般商户实际收取商位年使用费
根据市场商位年使用费×要素资源维度对应比例计算确定。
(1)市场要素资源维度对应比例
维度一:在本市场内拥有商位的使用权人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仅限父子、父女、母子、母女),且实际正常经营的。
维度二:在本市场内拥有商位的使用权人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仅限父子、父女、母子、母女),且在本市场内实际正常经营两个相连I型商位的或相连面积符合28㎡≤面积<40㎡区间的。
维度三:在本市场内拥有商位的使用权人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仅限父子、父女、母子、母女),且在本市场内实际正常经营三个(含)以上相连I型商位的或相连面积≥40㎡区间的。
符合维度一的对应比例为0.9;符合维度二的对应比例为0.8;符合维度三的对应比例为0.7;三个维度均不符合的对应比例为1.0。
注: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商位使用权人,市场要素资源维度对应比例为1.0:
不按时缴纳各项规定费用或不按时缴纳税收的;
②根据《浙江中国小商品城信用联合奖惩实施细则》,信用积分少于50分的自然人和信用等级为E类的企业;
③二楼北连接体光地区域的商位。
(2)特殊区域优惠政策计收方式
①主体市场8-12街、北连接体区域(二楼光地区域除外)及三楼纺织品配套服务点按下一轮商位年使用费的80%计收;
②二楼北连接体光地商位按下一轮商位年使用费的50%计收。
来自浙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浙江义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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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大户实际收取商位年使用费
市场内经营场地为4个相连Ⅰ型商位(含)以上或相连经营面积达50㎡(含)以上的经营主体。
商位类别、区域、实际年使用费计算方法
经营大户A类:相关行业1-7街、南连接体经营区域,实际年使用费根据商位数量或经营面积实行阶梯式计收,分为四个阶梯。即:
(1)四个I型商位或50㎡≤面积<60㎡,按商位年使用费的55%计收;
(2)第五个I型商位或60㎡≤面积<80㎡部分,按商位年使用费的50%计收;
(3)第六个I型商位或80㎡≤面积<100㎡部分,按商位年使用费的40%计收;
(4)第七个I型商位及以上或面积≥100㎡部分,按商位年使用费的30%计收。
经营大户B类:相关行业8-12街、北连接体经营区域,调整为500元/㎡·年。
3.招投标商位实际收取商位年使用费
按上一轮商位年使用费收取办法执行。
目前高于同区域同档位定向安排商位使用费的商位。其中已变更商位性质的,按同区域同档位定向安排商位的商位使用费计收。
(二)交纳方式
在签订协议前一次性交清。
四、物业管理费、空调费
(一)物业管理费按2.78元/㎡·月标准收取。
(二)空调费按实际使用时间每年收取,收费标准为1.03元/㎡·天。
注:经营大户按每年108天预收,协议期内费用与商位年使用费一起收取。
浙江义乌网官方微信号--来自浙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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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位管理
定向招商、招投标商位按《义乌国际商贸城商位转让、转租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商位使用性质不变。满足条件的商位可根据2019年6月5日《关于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二-四楼定向招商商位办理商位使用性质变更及转让手续的通告》精神,申请办理商位使用性质变更。办理性质变更后,允许转让转租。
享受经营大户商位年使用费优惠的商位按定向招商商位实施管理,不得转租、转让。
六、续租办理办法、须带资料
(一)维度申报办理办法
符合维度一、二、三的申请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逾期未申报的,不再享受市场要素资源维度优惠政策。
(二)维度申报须带资料
商位实际经营人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办理的,还需携带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申报商位实际经营人与商位使用权人关系认定中,上一轮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及公证书等相关材料核实后予以认定。
(三)协议书签订须带资料
缴款通知单、原《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使用权人为企业的,须带企业公章)。
委托办理的还须带委托书(由委托人签章)、受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七、交款须知
(一)开具缴费通知单
公司工作人员将已打印好的缴费通知单提前发放给商位使用权人。
(二)交款方式
1.线上交款。本次到期商位续租费用建议采用拨浪鼓服务平台“www.onccc.com”线上交款。
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手机APP扫码,暂不支持农商银行、稠州银行手机网银。
2.银行网点交款。申请人凭缴费通知单可现金存入或同行转账至商城集团公司指定的账户。
五区市场辖区内下列三个银行网点:
农业银行(97号门二楼)、义乌农商银行(101号门二楼)、建设银行(105号门二楼)
3.收款账户名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办理时间、地点
(一)办理时间
1.市场要素资源维度申报时间:2019年6月17日-6月19日(8:30-16:00)。
2.退租手续办理时间: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19日(8:30-16:00)。
3.商位办理转让登记时间: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19日(8:30-16:00)。
4.交款时间: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7日(9:00-16:00)。
5.转让办理时间:2019年6月27日-2019年6月30日(8:30-16:00)。
6.协议书签订时间:2019年6月27日-2019年6月30日(8:30-16:30)。
(二)办理地点
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114号门一楼客户服务中心。
(续租工作咨询地点:109号门四楼辅房综合治理管理办公室)
九、其他
(一)因市场布局调整,二楼发制品行业的相关经营主体,暂缓办理下一轮续租手续。
(二)经营户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以申请部分或全部商位放弃办理下一轮租赁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终止,商位使用权收回,并按照新一轮续租政策收取协议到期日至收回日期间的商位使用费。收回的商位,公司将另行对外开展招商。
(三)一般商户在本市场内实际正常经营四个(含)以上相连I型商位或相连商位面积≥50㎡的使用权人,可申请放弃原商位使用性质,按经营大户商位标准计收商位年使用费,相对应商位性质改为“定向招商-经营大户”,协议期内不再做相应商位性质的调整。
(四)实际正常经营的经营大户商位,在本次续租时,可申请按一般商户交纳商位年使用费,所有商位必须同时办理,相对应商位性质由“定向招商-经营大户”改为“定向招商-选商商位”,按一般定向招商商位管理,协议期内不再做相应商位性质的调整。
(五)有诚信文明积分扣分的商位,按《义乌国际商贸城诚信文明经营积分管理规定》执行。
(六)对危害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如煽动、组织经营户违规上访或散发传单、在QQ群、微信、论坛等网络平台造谣滋事影响市场稳定的,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的商位延缓办理下一轮使用手续,延缓期间,公司有权收回商位使用权。
(七)公司将适时推出《市场经营户主体经营奖励办法》。
咨询电话:81060123
本通告由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商贸城第五分公司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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